紅旗區(qū)人民政府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補充公告
紅旗區(qū)人民政府
征 地 補 償 安 置 方 案 補 充 公 告
〔2024〕第1號
為規(guī)范用地報批工作,準確擬征收土地地類,結(jié)合地類一致性調(diào)查結(jié)果,現(xiàn)對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》(〔2023〕第25號)中第三項相關(guān)事宜調(diào)整公布如下:
北街村擬征收地類中其他農(nóng)用地0.0849公頃調(diào)整為建設(shè)用地0.0849公頃。擬征收土地位置、地類及面積具體情況詳見下表(單位:公頃):
鄉(xiāng)鎮(zhèn) (街道) |
村 (委員會) |
合計 |
耕地 |
林地 |
園地 |
其他農(nóng)用地 |
建設(shè)用地 |
未利用地 |
小店鎮(zhèn) |
王連屯村 |
0.5077 |
0.438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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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69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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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街村 |
2.0542 |
1.969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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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84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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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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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5619 |
2.407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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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69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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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084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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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上述內(nèi)容外,其他內(nèi)容仍以2023年11月22日紅旗區(qū)人民政府發(fā)布的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》(〔2023〕第25號)為準。
特此說明
2024年1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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